2017最新上海市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发布日期:2017-03-02 作者:110网律师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2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
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抚恤金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自其实际享受抚恤金之月起执行。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2010年山东省最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 2012年河北省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家属抚恤金标准
- 关于调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 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与一次性抚恤金的规定(2007最新)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2000)
- 公务员抚恤金最新标准,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分配
- 关于职工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
- 上海市2016年交通事故伤残、死亡赔偿标准
-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