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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发布日期:2017-03-19    作者:高震律师
 (一)概念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行为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行为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
  客体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客体是居民身份证。这里的居民身份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制作的,用以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
  2、罪责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居民身份证而伪造、变造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非法牟利数量大的;因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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