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构成赌博罪要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7-06-17    作者:王丽律师
赌博,很多人都不陌生,也都知道赌博在我国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并非所有赌博行为,都会构成赌博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的,要认定赌博罪,就必须具有构成赌博罪的构成条件。
赌博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赌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但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行为人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赌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一般来说,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触犯赌博罪。
4、主观要件
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来源:找法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