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员工打伤人老板也得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7-06-27 作者:邓普云律师
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熡Φ庇牍椭鞒械A带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所谓“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雇主承担替代责任,不仅有利于对受害人给予及时和充分救济,也有利于雇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劳动者、雇员的教育,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也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与雇主一起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责任并非雇员恣意妄为的“避风港”,任何人都要为自己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
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缓刑与坐牢案底是不是一样的?
- 关于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有何规定
- 实达集团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索赔征集中
- 婚后房产一方擅自处分怎么办
- 先*环保索赔原因,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
- 离婚对方藏匿孩子怎么办
- 婚礼出bug,婚庆公司需要赔精神损失费吗?
- 中*教育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解除权”?
- 仅持有股份未参与违法经营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房产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 ST中*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 ST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