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认定过失犯罪要注意五个事项

发布日期:2017-07-05    作者:许仙凤律师
1、刑法以惩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惩罚过失犯罪为例外。所有的过失犯都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故意犯,但反之则未必。例如,刑法只打击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对其应按侵权行为处理。但刑法同时打击故意和过失损毁文物的行为,对上述两行为,均应认定为犯罪;
  2、构成要件符合性是违法性的存在依据,故意、过失并不决定违法性的有无与程度,其只是责任要件。一般认为,过失是违反了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包括结果回避义务和结果预见义务。显然,结果回避义务和结果预见义务,是过失犯罪的两个要件,前者是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后者则是过失犯的主观责任要件;
  3、在过失犯论问题上,命题人的观点是修正的过失论。修正的过失论认为基于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以旧过失论为基础,同时认为,只有具备发生构成要件结果的一定程度的实质危险的行为,才是符合过失犯构成要件的行为。所以,并不是只要事后的判断能得出行为人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的结论,就能成立过失犯;
  4、不管是认为故意犯比过失犯的违法性重,还是认为故意犯比过失犯的责任重,都只是表明二者是一种阶段关系或位阶关系,而非对立关系。因为从违法角度而言,结果回避可能性是故意与过失的共同要件,从责任角度而言,他行为可能性是故意与过失的共同前提。换言之,结果回避可能性是故意与过失的基础概念;
  5、有一些犯罪看似是故意犯罪,实则是过失犯罪,必须引起重视,因为这关系到能否成立累犯的问题。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此外,事故类犯罪、失职类犯罪,均属过失犯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萃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