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如何理解寄存人随时领取保管物的义务?

发布日期:2017-07-13    作者:110网律师
如何理解寄存人随时领取保管物的义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无论保管合同是否约定了保管期限,也无论保管合同是否有偿,寄存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而没有任何限制。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了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也就是说,只有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管人才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同时,应当给予寄存人一个合理期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