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假离婚买房房产如何归属?

发布日期:2017-10-17    作者:丁嫣律师
一、假离婚买房房产如何归属?
离婚后 所买房产属个人财产
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复婚后 房产归属看具体情况
双方复婚后,一方在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及房款支付情况而定。
●情况一 复婚前办下房本 房子归个人
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二 复婚后共同还贷 归谁不明确
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倾向于将此情况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对方参与还贷,同时也对房屋增值做出了贡献,在离婚时,房产所有者除归还对方还贷的部分外,还可就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二、假离婚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1.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例如,夫妻原共有两套房产,“假离婚”时约定两套归女方所有,即使复婚,这两套房子仍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行为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假离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如继承所得)为其个人财产,如无规定,不发生共有。
3.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
离婚后,双方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如果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另一方无法继承其财产。
4.弄假成真,离婚容易复婚难
根据婚姻法对婚姻自由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假离婚后,当一方想复婚,而另一方不肯复婚时,你还真没辙了。假如双方假离婚时又约定了财产归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那“净身出户”的一方就可能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可以说是人财两空。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