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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发布日期:2017-10-31    作者:杜红涛律师
一、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1、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1)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
以上是关于“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以及“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有关定金的法律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交易中,如果您想适用定金罚则,那您最好在签协议时就注明定金字样,否则当发生纠纷时,交易双方很容易就该问题争论不休。如果您对定金知识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细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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