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即使看着心烦,想离婚就一定要亲自出面

发布日期:2017-11-02    作者:蒋艳超律师
离婚时,有些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想亲自去办理,如分居两地不想奔波,如闹成了仇人心力交瘁不想见面,这时候就想到了能不能请个律师全权代理自己去离婚。但是小编遗憾的告诉你,离婚自己是一定要出面的,否则离不了婚。

1不得请人代理、代替
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为了对离婚自愿的保护,离婚的申请必须是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不得请人代理、代替,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2诉讼离婚开庭时一定要当事人到场
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当事人事事亲为,还是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其准备诉讼材料、相关证据、负责在前期与对方沟通等事项。
但是在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得亲自到场。因为有一些事实,靠双方亲自说明才能审理清楚。并且,因为离婚诉讼是一经判决、不可上诉不可更改的案件,事关身份关系,法官会非常慎重。
3无法亲自办理的,符合特殊情况
1、如果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想在国内办理离婚,国外的一方可以不用出庭,但要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公证。当然,在国内的另一方必须出庭。
2、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便出庭等正当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理由,并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书面说明,经法院准许后,可以委托他人出庭。
3、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唐海洋律师
重庆江北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磊律师
江苏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