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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一审胜诉,请投资者尽快索赔!

发布日期:2017-11-22    作者:齐程军律师

部分安泰集团(600408)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近期,安泰集团(600408)投资者索赔案的庭审程序结束后,法院对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目前法院判决安泰集团向投资者赔付比例为50%,上市公司安泰集团以及投资者方面是否上诉还有待观察及进一步沟通。 此前,多个批次安泰集团(600408)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获得法院受理。我们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维权诉讼委托,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齐律师取得联系。 2016年4月21日,安泰集团(600408)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安泰集团未在2014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如实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对安泰集团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顶格处罚。 安泰集团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索赔: 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5月5日期间买入安泰集团(600408)股票,并在2015年5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安泰集团(600408)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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