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丁嫣律师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一)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二)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一)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二)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三、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便是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