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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被判刑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发布日期:2018-01-30    作者:张颖律师

关于离婚除了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进行了违法犯罪,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这个时候怎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够进行处理。北京张颖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配偶被判刑,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1、女方如果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需要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通知监狱方面,并将传票及离婚起诉书,送达至被监禁的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由监狱方面转达相关法律文书。

夫妻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犯罪行为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失败后,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人民法院会在坚持离婚一方首次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并将婚内所涉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作出依法处理。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等方面综合判断。

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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