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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行处理的注意事项,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18-02-26    作者:丁嫣律师
一、交通事故自行处理的注意事项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据此可知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需要报警解决。
但是如果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自行协商处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转而采取报警处理,也很有可能因为事故证据材料的灭失而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从而给当事人获得救济带来困难。
因此,如果自行处理上述交通事故,建议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记录下列事项: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经过及具体接触部位。最后双方签字确认,为今后明确赔偿责任、解决事故争议保留有效的证据材料。
二、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紧张,更不要慌张。如果事故不严重,可双方协商做快速处理,(挪动事故车辆前可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填一张快速处理单即可。如果很小的事故不做快处理,很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交警来后还会开罚单,还有可能扣分。(做快速处理后,责任一方可及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较大的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报警解决,并给本车公司打电话报案,详细告知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是否有人员受伤、车俩受损程度、具体部位、具体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保险公司会给你一个报案号,报案号会通过发短信的形式告知你,要保留好。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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