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今言法律|自愿加班猝死不算工亡,看看法院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8-04-11    作者:110网律师
员工长期连续加班后于家中身亡 法院:不算工伤
20143月中旬,文某进入一家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组装工作,虽然合同约定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但是事实上文某天天加班,甚至有的时候到了高峰期,一个月里只有四天不加班,周六周日的休息也几乎没有,2101611月下旬,公司安排员工进行体检,文某的体检报告显示血液中白细胞水平低于正常值,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但文某并未进行深入检查,直到1220日晚上十点左右,文某从公司打卡下班,次日凌晨23时便被妻子发现异常,遂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不幸经抢救无效死亡。文某妻子称,文某最近几个月几乎天天加班,一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猝死,根据之后医院出具的证明,文某的死亡原因的确为其他猝死,但原因不知。
2017年初,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文某的猝死不视同工伤。但文某的家属认为,文某的死是由于长期加班导致的,并且意外发生当日也存在加班的情况,所以无论如何公司也要对文某的死承担赔偿责任,遂将文某任职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50余万元。
法庭上,文某任职的公司辩称:作为生产型企业,不可避免会因业务季节性波动而导致订单增多带来整体用工量增加,且公司从未强迫文某加班。且公司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在上班期间安排休息时间,亦允许员工在非休息时间视自身情况适当休息,已经尽到了对员工基本的劳动保障义务,所以不应对文某的死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文某猝死前长达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即2016111日至1220日期间,除114日、1111日、1118日、1121日、129日之外的工作日均存在2.5小时、4.5小时不等的加班情况;除116日的周日外,其余周六、周日原告也均存在加班情况;文某猝死前一日,也加班逾4小时。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每日安排加班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本案中,在文某死亡前相当长的一段期间内,其工作时间以及延长的工作时间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对于被告公司对“加班系自愿”、“已支付加班费”的辩解,法院认为文某加班的原因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虽密不可分的,但公司对员工的加班行为是知情且同意的,故应认定该公司对文某的加班行为存在侵权过错情况,另外考虑到引发猝死的原因亦与文某个人身体素质、身心调整及日常生活安排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所以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所在单位对文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 20% 的赔偿责任,支付文某母亲、妻子及子女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约 20 万元。
后文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被告公司承担50%以上的赔偿责任。
苏州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应当按照个案中用人单位过错程度、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根据用人单位过错程度、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被告公司对文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故综合各因素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确定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但是本案中劳动者是在下班后猝死的,所以依照规定规定不构成工亡。那么,如此一来这类案件单位就没有责任吗?当然不,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构不成工亡,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无论员工是否自愿,用人单位均不得延长每日工作时间超过3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而在本案中,文某几乎每天都多加班四小时,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合法加班时间,故公司对文某的死是存在过错的,所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文某是在自愿加班以后回家后身亡的,如果文某是在自愿加班过程中死亡的呢?这样算不算工亡呢?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即使是自愿加班的,但也不能改变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死亡的性质,完全可以被认定为工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