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性,你知道吗?
发布日期:2018-04-16 作者:沈玉潮律师
经常有被征收人向律师咨询,自己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款,该怎么办。这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被征收人是否已经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如果没有签协议那说明还有维权的可能性,但一旦签订,则再想争取合理的补偿款就会非常困难,一般这种情况下律师也不愿接受被征收人的委托。
因此,征收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签订与否甚至从某一角度决定着被征收人能够成功维权,获得合理的补偿款。那么为什么征收补偿协议这么重要,被征收人又应当注意些什么呢?就让小编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性
1、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后果
第一,补偿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因此当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意味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做出的双方协议着。因此一旦签订补偿协议,就表明被征收人认定、同意征收方的安置补偿,这样即便补偿款确实不合理,但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再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特别是大部分被征收人会在签订协议后,领取征收补偿款,这样维权的难度就会进一步加大。
2、保留征收补偿协议原件的重要意义
依据上文所述,征收补偿协议是否重要,不能随意签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还应当保留征收补偿协议的原件。
第一,一旦将所有原件都交由征收方保管,那么在被征收人失去原件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原件进行改动,从而使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第二,如果后期就补偿协议发生诉讼,那么被征收人在没有征收补偿原件的情况下,就将复印件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样证明力就大大下降。特别是如果征收方将其篡改后的“原件”作为证据条件,那么其原件的效力无疑是优先的,这样被征收人在诉讼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以上即为小编整理的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意义和被征收人应当注意的事项。总的来说,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提高对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视,在其不合理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订,更不能领取征收补偿款。即使在确定合理的情况下签订了征收补偿款,也一定要保留原件,不能将所有原件都交于征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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