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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超速拆卸移动测速仪 因故意毁坏财物受刑罚

发布日期:2018-04-27    作者:110网律师
疑超速拆卸移动测速仪 因故意毁坏财物受刑罚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秦伟杰
  被告人代某担心车辆超速被处罚,将公安机关设置的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带走并丢入河中。近日,被告人代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7年12月25日下午,代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至丰都县龙河镇柏木园村石板水电站附近路段时,看到公路旁边有一台移动式雷达测速仪正在测速,代某清楚该段公路限速60码,看了自己的车速表后担心超速被拍将受处罚,代某心想,如果把测速仪拿走则自己的违章行为就不会被发现,遂自作聪明把测速仪搬到自己车上,然后驾车往丰都县城方向行驶,途中将测速仪丢入公路边的龙河中。经鉴定,被毁损的测速仪价值人民币74200元。法网恢恢,代某私自取走测速仪的行为被另一位驾驶员看见,公安机关排查时掌握这一线索,将犯罪嫌疑锁定到代某身上。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代某知道事情败露,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全额赔偿了公安机关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代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并全额赔偿财产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代某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赔偿了财产损失,没有犯罪前科,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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