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无知抑或无情 杀子抛尸案的痛点

发布日期:2018-05-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

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

案由:涉嫌故意杀人罪,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案情:23岁的女子王某未婚先孕,于2015年4月23日产下一名男婴。因恐被他人发现,王某用剪刀将其刺死,由21岁的男友乔某将孩子尸体丢弃于垃圾桶内。检方以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和乔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12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案情回放

今年4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张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康雅居旅馆西侧20米左右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个死婴,当即打电话报警了。

根据附近居民的描述,有一名身高1.75米左右的男子曾在当日10时左右在垃圾桶附近徘徊,将一个垃圾袋在两个垃圾桶之间反复移动,“看他穿得很干净,不像是捡垃圾的,当时觉得很奇怪。”根据附近居民的描述和警察的走访,很快就锁定了王某、乔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王某,1992年生人,未婚。今年4月23日8时许,王某在海淀区清河四街一出租房内产下一名男婴。王某称因婴儿不停啼哭,她怕被人发现,遂用剪刀多次刺扎男婴的颈部、胸部等处,致婴儿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乔某,系王某的男朋友,1994年生人,在校大学生,在婴儿死后将其尸体丢弃在康雅居旅馆西侧的垃圾桶内。二人于4月29日先后被查获归案。

检方以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乔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12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自称怀胎十月一无所知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否则,为什么不流掉还要等到孩子出生再杀了他呢?”王某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王某反复强调说,她并不知道自己怀孕,案发当天,她觉得肚子疼而且流了很多血,“我以为是来了例假,肚子很疼,我就躺在床上休息,没想到肚子越来越疼,没多久就生下了一个男孩。”王某表示,自己当时觉得很慌乱。

而根据检方的说法,这并不是王某第一次怀孕,事实上2013年间王某已经怀孕过一次,而王某本人是医药营销的大专毕业生,“作为一个成年人,也受过医学方面的高等教育,对于女性怀孕的一些生理变化,王某竟然一无所知,这不符合常理。”

根据法医鉴定,男婴是被锐器刺伤,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在被问及为何要刺扎男婴时,王某说:“我当时觉得肚子太疼了,想着把脐带剪断可能会好受一点,我剪完脐带之后就用手捂肚子,没注意手里还有刀,不知道怎么就扎到孩子了。”

王某回忆称,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一直哭闹,“我肚子越来越疼,看他一直哭,我就想哄他。他还是哭,我就吓唬他,说再哭就扎他。”加上之前扎的那一次,王某前后共用剪刀扎了孩子4次,集中在孩子颈部和胸部的位置。随后王某因疼痛难忍而晕了过去,等到王某再次清醒,孩子已经没有了气息。

“你觉得刚出生的孩子能听懂你在吓唬他吗?”检方质问道,并表示,刚出生的婴儿啼哭是其本能,王某用剪刀刺死孩子的举动令人费解。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称,此案中,王某确实缺乏相关的生理卫生知识,又怕未婚生子被他人发现,在紧张、害怕、迷茫心理状态下实施了犯罪,鉴于王某是初犯,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而检方认为,王某在部分关键事实上避重就轻,不能认定为认罪态度良好。王某一直强调在产子当日才得知自己怀孕,这不符合生活常识和逻辑经验。而且王某用剪刀刺杀婴儿次数之多、力度之大,可充分证实被告人王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抛尸是否算帮助毁灭证据

“她早上5点多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肚子疼,我也没多想,就让她喝点红糖水。到7点多的时候她又给我打电话说她生了,我就赶紧向学校请了假,来北京找她。”被告人乔某说,“因为没买到中午之前的票,我到的时候都已经下午6点多了,她跟我说孩子已经死了,我当时脸刷的白了。”

乔某回忆称,他走进王某所住的出租屋之后,看到被子很乱,有个棉袄在旁边,上面有血迹,没看到孩子在哪里。“她告诉我孩子死了,让我看一眼。我翻开棉袄看到孩子胸口都是血,孩子怎么死的,我也没问,因为当时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

事实上,在第一次怀孕的时候,乔某就打算与王某结婚,“我当时想跟她结婚,把那孩子要了。”乔某说。而王某则以乔某还在上学且年龄还小为理由拒绝了。“第一次她也是生了孩子才给我打电话,说孩子一生下来就死了。”

因担心王某同屋的室友回来发现婴儿尸体,乔某用染血的床单和棉袄把婴儿包好,并用塑料袋打包好。之后,两人去旅馆过夜。第二天早上,王某出门上班,上午10时左右,乔某将包着孩子的袋子丢弃在旅馆附近的垃圾桶里。

“当时她很难受,我就把孩子包起来。我现在觉得特别后悔,我以为孩子死了就可以直接扔了,被抓的时候才知道犯罪了。”乔某在法庭上表示。

乔某的辩护人称,乔某并不知道孩子是被王某扎死的。他抛尸的原因只是孩子死了,不想让女友难过,因此乔某并不存在帮助毁灭证据的主观故意。

此案未当庭宣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2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