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律维权——一个问答解决你心中的疑惑(二)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沈玉潮律师
问题:在拆迁案件中,哪些行政主体具有强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以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除了人民法院外,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以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行政强制拆迁。不符合上述主体条件作出的行政强制拆迁决定都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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