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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怎么进行

发布日期:2018-07-19    作者:许剑律师
一、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  根据《意见》,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主要有两种: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以上两种类型的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二)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例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  2、然后点击登录"企业信息填报"  3、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简易注销公告进行  4、填写完后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  完成公司简易注销的公示,等待公示期满45天。  简易注销第二步:公示期45天满后,就要准备相关资料办理简易注销。  三、公司简易注销流程需要的资料  1、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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