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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问题如何解决,口头遗嘱如何有效

发布日期:2018-07-24    作者:刘琬琳律师
1、您的父母有遗嘱,那么可以排除法定继承这种继承方式。那么我们分析下您父母的这个遗嘱是否有效。这是个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首先是有效的,当然,也有限定条件,具体条件见以下引用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违反这几条,您父母的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上是我说的第2点的三个法条。注意察看第十七条第四款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是不是属于这种情况,根据您所述“临终”前,不适用本款。再注意察看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第十八条意思是说,口头遗嘱要见证人,见证人有限定条件,就是继承人不能做见证人。您父母的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是三个女儿和小儿子,这四人均属于继承人。您父母的口头遗嘱无效。2、既然口头遗嘱无效,那么还得回过头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大家均等分配,但这个均等分配有限定条件。见如下法条: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您的讲述内容,结合第十三条。小儿子的情况可能适用第十三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大儿子的情况可能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以上是遗产分割中的一些问题,供参考您问:如果房子卖了85万,到最后大儿子最多能拿多少钱?这里面小儿子抚养了老人20多年,但大儿子没能做到,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关于85万中大儿子能拿多少钱的问题,数额不好跟您讲,如果进行诉讼的话,由法院依法酌情判决。关于这里面小儿子抚养了老人20多年的问题,可以做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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