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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证据搜集不当无效

发布日期:2018-08-23    作者:王静律师
  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捉奸,获取配偶的出轨证据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并非所有的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而且搜集证据方式不合法的话,还得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如何合法、有效地搜集婚外情证据呢?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1、亲密照片、录音、录像;
  2、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Email、通讯软件聊天记录;
  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
  4、邻居、朋友的证言;
  5、其他有利证据。
  具体包括:
  (1)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
  (2)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
  (3)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等。
  二、婚外情证据如何搜集
  1、可以在房门口外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就能证明其出轨。
  2、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拖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3、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水电费,相关缴纳情况可作为证据。
  4、邻居作证。
  5、配偶与同一异性频繁而有规律的手机通话记录,尤其是在深夜时分的记录,可作为证据。
  6、酒店开房记录,酒店大堂、电梯、走廊处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
  7、与他人的结婚登记信息,可作为证据。
  三、违法搜集婚外情证据要负什么责任
  1、侵犯隐私权、名誉权
  (1)将出轨视频或照片在网上公布、宣扬,属于侵犯隐私权行为。但仅将拍摄的出轨视频或照片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没有证据证明向不特定第三人宣扬的话,不构成侵权。
  (2)未经许可且未获法律授权就带人强行进入“小三”所在酒店,扰乱其生活安宁,侵犯了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应当向“小三”赔礼道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维护婚姻权利公开出轨证据,不构成侵权。比如在网上发布配偶与人通奸的信息,出轨的配偶起诉侵害了名誉权,若证据表明配偶出轨,这已直接侵害了发布者的婚姻权利,不构成侵权。
  2、非法侵入住宅罪
  侵入酒店捉奸不妥但不构成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前提必须是侵入他人经常居住的地方,侵犯他人的居住安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捉奸才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故意伤害罪
  在发现出轨的现场,往往情绪一激动,就直接动手。无论是殴打出轨的配偶还是小三,若伤害程度达到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都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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