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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有什么?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许仙凤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主要分为4类,这些财产归一方所有,不再平分。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属于出资人
许多农民都曾问到,自己的子女婚后购置了房屋,而婚后的房屋如果双方离婚后属于谁的呢?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也明确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赠与,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属于出资人
现今结婚房子成为婚嫁的彩礼似乎不足为奇,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那么房屋则与婚后的配偶无关,因此不能平分房屋的财产,应归一方所有。但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购房时出示有相关的证明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能平分。
3、婚前,双方个人生活用品
之前想必不少人都听过这样的新闻,谁谁谁嫁给哪个富豪后,离婚后分得巨额财产。现今这类新闻也少多了,时代在发展,婚姻法也在修改和完善,为了防止婚姻成为居心不纯之人的敛财工具,如婚前双方的个人用品如男方的刮胡刀,男女双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户主也是谁,离婚后这些双方都无法平分,归一方所有。
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在生活中,男女任何一方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丧失了这笔赔偿或者补偿,有可能致其产生生存危机。因此不能平分,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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