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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律底线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发布日期:2018-10-30    作者:单义律师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新常态”“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的时代课题”“新的历史使命”等内容,并指出,适应新形势下的“六新”,“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在遵循规律,“要”在改革创新。为此,必须以坚守红线的努力,收复高线的拼搏,筑牢底线的决心,来遵循规律,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守纪律红线
  当前,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指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纪治党是党要管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党纪松弛的客观要求,还是党纪与国法分开的内在要求。
  通常来讲,我们的关口有三道,第一道是道德关口,是高线;第二道是纪律关口,是红线;第三道是法律关口,是底线。我们要坚守纪律红线,收复道德高线,加大改革力度,筑牢法律底线,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全国政法系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针对队伍中有的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野蛮执法,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严重;有的纪律松弛,法治观念淡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下降等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出台防范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问责制度,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通过信息化和“数据铁笼”规范执法司法流程管理,定期公开曝光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等,收到了良好效果。
  改革+执纪,才能真正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守住纪律的红线。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令行禁止,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分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必须坚持严肃纪律,严格执纪,解决多年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为此,《意见》围绕这些方面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提出一系列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政策措施。同时,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问题的领域、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强调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收复道德高线
  政法队伍既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近年来,针对政法队伍中有的思想滑坡,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高;有的党性不强,忠诚度不高;有的就案办案,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中央政法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举办全面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通过网络视频举办全国政法干部学习培训讲座等,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引导。这些都对确保队伍政治过硬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队伍肩负的责任重、掌握的权力大、面临的诱惑多,仅靠纪律法纪查处是不够的。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既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铸就政治品格,培育职业精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更要以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精神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改革+教育,才能真正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收复道德的高线。政法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法主要领导干部的身教胜于言教。
  为此,《意见》强调围绕总任务,把握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提出“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分类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养搭建了一系列载体。相信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恢复并重建道德高线,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是完全可期的。
  依靠制度力量,筑牢法律底线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到领导制度的核心,就是权力结构;组织制度的关键,就是选人用人体制。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反思政法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司法权越出了制度的“堤坝”,造成公器私用。随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对执法司法权监督正处于新旧体制交叉磨合期。信任激励不能代替严格监督,否则,信任就会变成放任。因此,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筑牢法律底线,才能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改革+制度,才能真正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筑牢法律底线。因此,在坚持党管政法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意见》要求“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各项改革,才能“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两项改革都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都与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息息相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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