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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私自更改孩子姓氏吗?

发布日期:2018-11-05    作者:张颖律师
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人民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一方擅自改名子女姓名,另一方不能不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擅自改变子女姓名,怎么办?

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原姓名

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恢复原姓名。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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