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交通法律 >> 查看资料

交通事故“私了”的定义

发布日期:2018-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解读:什么事故可以私了?有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这种事故由于没有行政干预,是非常快捷的。在美国这个车祸叫做幸福车祸,为什么幸福呢?没有警察干预,不进行行政处罚,所以感觉比较幸福,所以我们也实行了这个法规。但这里提醒一点要注意,完全没有责任这一方要有取证意识,防止负责任这一方反悔。


北京是提前进入私了的地区,我们试行的这段时间内发现了这方面的问题,比如曾经有这样一起事故。后车追了前车尾,后车驾驶员下车跟前车驾驶员说我追了你的尾,我负全部责任,咱们可以到路边解决。前车驾驶员听信了后车驾驶员的这些话,把车开到了路边。而到了路边之后后车驾驶员说,是你溜车撞了我。所以造成这起事故说不清楚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