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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8-12-27    作者:张国权律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述法条可知:
  1、彩礼返还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
  (1)未共同生活;
  (2)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信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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