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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

发布日期:2019-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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