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定调
发布日期:2019-03-07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1、2019年棚改继续推进
在总结2018年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相关工作时,李克强总理提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立6项专项附加扣除。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保障力度,资助各类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近1亿人次。棚户区住房改造62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又有新提高。
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总理指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要求高。我们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2、政府工作报告中棚改提法有变
尽管整体政策基调仍是“稳”字当头,但棚户区改造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描述口吻则有微妙变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与去年提出“开工580万套”的棚改目标不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出明确的棚改目标。
专家指出,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虽继续推行,但棚户区改造放缓的变化将会出现。从各地陆续公布的地方棚户区改造目标来看,相比2018年可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这是由于当前房地产库存已处于低位,叠加三、四线城市房价在2018年上半年上涨速度较快,需求透支严重,不再强调硬性的棚户区改造目标,是符合市场实际发展情况的做法。
3、被拆迁户需注意
2017年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2018年已完成620多万套,还有870多万套目标需要完成。所以说棚户区改造肯定会进行,不会暂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
正在面临棚户区改造的被拆迁户要提高警惕,根据自家实际情况,主张公平合理补偿。如果拆迁方拿“棚改政策”说事,或者补偿“一刀切”,都是不合理的。被拆迁户要勇敢地提出异议,对棚户区改造的法定流程、补偿标准有不懂或者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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