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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村委会要截留,截留多少?|公婆房屋拆迁所得拆迁款,离婚时儿媳是否

发布日期:2019-03-14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村委会要截留,截留多少?
京平律师答农村土地性质一般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在征地拆迁案例中,土地补偿费是最容易出现被截留的部分,这和村委会的性质有很大关系。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但留存比例到底是多少,并非是村委会单方面就可以决定的。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自行制订分配办法。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提留比例大致为20%至30%。
河南省规定,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湖南省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海南省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河北省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江苏省规定,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征收拆迁较为专业复杂,同时要结合诸多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大家不懂的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公婆房屋拆迁所得拆迁款,离婚时儿媳是否有份?
京平律师答您的问题涉及到的是谁可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以及谁可以分拆迁补偿,也就是拆迁补偿权益归属以及拆迁补偿分割问题,下面简单分析一下。
1、谁可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也就说谁有权主张拆迁补偿权益。一般情况下书面的权属证明是最直接的权益归属证明,比如说房屋产权证明,比如土地承包合同,比如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合同等等。
房屋征收拆迁中一般会以户为单位进行,整体测量、综合评估、双方协商从而签署拆迁协议,其中补偿协议中对何种方式补偿、何时交付房屋、违约纠纷如何解决等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有的地方会按涉及拆迁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有的地方按家庭人数进行计算补偿,不论房屋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也不论是“数砖头”还是“数人头”,均以拆迁补偿权益的存在为前提。
如果房屋是公婆的,那公婆完全可以作为拆迁补偿权益人签署补偿协议,享受拆迁补偿。
2、谁可以分拆迁补偿
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利益如何分割。离婚时候夫妻双方一般会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有约定的,那么需要按照彼此的约定进行补偿利益的分割就可以。
问题中提到离婚时候儿媳对拆迁补偿是否享有份额,同样要看儿媳与涉及拆迁的房屋之间是否存在拆迁补偿权益关系。很多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为了照顾子女的成长,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会作出让步,搬出房屋,将房屋让给抚养子女一方生活;有的是作价货币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一方拿钱,一方留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拆迁补偿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拆迁补偿权益分割,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非常专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整体情况作出衡量,如果有需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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