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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婚姻是军婚,国家对军婚有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9-05-05    作者:单义律师
一、什么样的婚姻是军婚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
军婚即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部队建设,我国法律确立了军婚特殊保护原则。
原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国防法第五十九条也都作了相应规定。
这次婚姻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条又一字不差地维持了原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婚姻自由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其效力不容质疑,也不可抵触。
二、国家对军婚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用制定法律的形式给现役军人一些特殊的婚姻权利。
军婚要办理的手续很多,甚至要查对方的婚史和恋爱史等等。
而且法律上对军婚的离婚也做了特殊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审理。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还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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