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日期:2019-05-13 作者:张国权律师
1、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相关法律问题
- 我朋友是否构成高利转贷罪或非法集资? 5个回答0
- 最后连本带息都没有归还,这样情况能否也构成高利转贷罪, 4个回答0
- 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以三分月息转给他人是否构成高利转贷 0个回答0
- 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来再以三分月息转贷他人是否构成高利转贷? 1个回答0
- 我此行为构成高利转贷吗?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