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劳动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是指什么??

发布日期:2019-08-29    作者:李丹律师
劳动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是指什么??(一)?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等原因,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用人单位被兼并、合并、分立后,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视作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与现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职工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二)因组织调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三)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前后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计算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做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四)?合资、合作企业原中方职工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计算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63号)由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安排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的中方职工,其连续工龄按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和在合资、合作企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有关连续工龄如何解释的复函》(劳办发[1996]42号)我部《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63号,以下简称《复函》)第二条第六项主要是针对合资、合作企业的特殊情况做出?的规定。规定把合资、合作企业与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视为同一用人单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其在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应当与在合资、合作?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因此,《复函》中所讲的“连续工龄”与《劳动法》第二十条“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含义相同。本资源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