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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19-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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