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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职务发明设计人有权主张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报酬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朱明胜律师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 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旅行的专利是是徐克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与赔偿。
        发明人、设计人起诉要求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专利权人依法支付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的案件中,即使专利因丧失新颖性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以该专利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只欠已经发生的专利实施许可行为所应支付的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的,人民法院仍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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