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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违章需要在清分前处理好吗

发布日期:2020-05-28    作者:方乐律师
一、交通违章需要在清分前处理好吗
        是的。
        驾驶证清分之前违章扣分不能到清分日期后处理。清分日期前处理了违章,才能在清分日期认出那一年分清除。清分日期后处理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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