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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先行调解化纠纷解矛盾

发布日期:2020-06-18    作者:王宇航律师
   近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于立案当天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位73岁的老人走进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他告诉立案庭干警,自己于九几年购买东兴村住房一套,但至今还没有过户,请求法院要求被告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鉴于原告与被告均年事已高,且被告因病已丧失行动能力,立案庭法官立即会同综合审判庭法官一起讨论,决定在送达立案手续的同时,对本案进行先行调解。
  承办法官与立案庭法官及原告一起,驱车赶到被告现住地敦化市大埔柴河镇腰叉子村。经法官告知被告来由之后,被告夫妻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故至今还没有与原告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认为房屋已经出售,过户是原告自己的事。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并积极做好原告被告双方老人的思想工作,打消了疑虑,最后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对法官连连称赞,称其为他解决了多年来的心病,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走进了法院大门,没想到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纠纷。被告称,没想到法官能够亲自到家里进行调解,解决纠纷,他们对法院的工作表达了高度的赞许。
  司法有情,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的全体法官干警秉承着对法律职业的操守,秉承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工作作风,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做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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