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的用途
发布日期:2020-07-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1)以前年度税前利润。
(2)以后年度税后利润。
(3)盈余公积金。
(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相关法律问题
- 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 2个回答0
- 单位只交五险,能不能让人事只给某个员工开通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 8个回答0
- 我一周前去交通银行挂失了我的住房公积金卡,跟着银行给我调出来一个 4个回答0
- 律师你好,我购买的房产,已经交了首付,公积商贷组合贷款一半,因房 5个回答0
- 婚前公积金买的房,贷款由父母全额打到自己的公积金卡上还贷,离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