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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02-24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于2月21日正式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这份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有何内涵和深意?我国将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同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继续重点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二、让乡村面貌看到显著变化“十四五”时期,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力争见到明显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1、规划编制。推动各地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和布局,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特色风貌。2、基础设施。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水电路气房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重点改善通自然村道路和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3、人居环境。启动实施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抓好分类改厕和污水处理,逐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4、公共服务。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不同层级明确不同建设重点,满足农民不同层面的需求,实现功能衔接互补、资源统筹配置。三、乡村振兴的土地问题如何解决?
       农村的“三块地”包括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有两个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像一般的财产可以随意让渡和处置,一是对国家对社会有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功能,二是对农户对农村有保生存保稳定的功能。“十四五”时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文件决策部署,谋划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另一方面,稳慎推进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前提下,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同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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