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如何正确处理
发布日期:2021-11-19 作者:张颖律师
收到法院传票
先核实,再签收
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签收传票后
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
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
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
应诉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
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
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
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
综合案子具体情况
考虑是否要反诉
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举证期限内
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
申请传召证人等
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
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
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准时到庭应诉
如果你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
是维护被告知情权
以及避免诉讼权利被剥夺
只有了解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提交相关证据,向法官说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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