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如何正确处理

发布日期:2021-11-19    作者:张颖律师

收到法院传票 
先核实,再签收
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签收传票后
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
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
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
应诉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


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
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
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
综合案子具体情况
考虑是否要反诉
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举证期限内
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
申请传召证人等
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
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
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准时到庭应诉

如果你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
是维护被告知情权
以及避免诉讼权利被剥夺
只有了解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提交相关证据,向法官说明事实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4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