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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该怎么鉴定?

发布日期:2021-12-17    作者:110网律师

工伤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咨询最多的,今天就整理出来了大家日常问的最多的问题,供大家学习了解!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知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个必须同时具有,只具有一个或两个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开始工作前,穿工作服,整理资料、工具等受到伤害;在比如,下班后,进行必要的冲洗。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本条必须是因工作原因,比如教师因为批评孩子受到家长的暴力伤害,就构成工伤。但是如果有人从校外进入学校将正在讲课的老师打伤,后逃跑,因为不能查明受伤的原因,所以不是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是否为职业病,需要通过鉴定。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本条需要单位正式的外派或安排出差,并要求因为工作原因。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本条需要在上下班长走的道路上,受到的事故需为交通事故,责任不能是主要责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条保底条款。 
  以下劳动纠纷均可保存相关资料,维护合法权益:
    1、被无故解雇;
    2、未购买社保;
    3、未签订劳动合同;
    4、工伤赔偿纠纷;
    5、单位拖欠工资;
    发现上述问题,都可以有法律途径帮助您争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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