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2-08-24    作者:吴丁亚律师
一、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役与拘留的区别在于:
  1.拘役是刑罚,拘留是强制措施;
  2.拘役和拘留适用对象不同,前者是适用于犯罪分子,后者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等;
  3.两者的决定机关不同,拘役的决定机关是法院,而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日。
二、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拘役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