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发布日期:2024-02-15    作者:陈亮律师


 
  恋爱交往中,为了增进感情,钱款的往来不可避免,那么,给了钱款就属于彩礼吗?
一, 彩礼的性质
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由男方支付给女方大额的钱款或者财物,彩礼是附条件的,一旦结婚目的落空,经常涉及返还彩礼的诉讼。
 
二, 哪些钱款不是彩礼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精神,下面几种不是彩礼,节假日给付的价值不大的财物,日常消费,其它价值不大的财物。
 
三, 节假日给付价值大的钱款
这个要客观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认为是一般赠与了,要结合给付方的经济实力,两人感情现状,给付目的等综合考虑。
 
四, 价值大不大没有绝对的数额标准
要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还要看给付方的经济实力等因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