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所有问题。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施琦律师
二、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1)是出国、出境人员;(2)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3)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4)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四、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截止孩子18岁成人为止,法律没有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作硬性规定,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处理。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酌情确定。
五、抚养费的变更: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六、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七、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