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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费的所有问题。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施琦律师
一、抚养费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大致涵盖了三个范围,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二、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1是出国、出境人员;2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3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4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四、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截止孩子18岁成人为止,法律没有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作硬性规定,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处理。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酌情确定。
五、抚养费的变更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六、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七、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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