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wwjj 2010-06-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行政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行政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一个个体照相馆的经营者,在本地民政服务中心附近经营多年。今年3月份,服务中心内部员工家属在大厅内私设照相点、收取高额费用,实属利用职权牟利行为。我等周边照相经营者大受影响,只有派人员在店门口招揽客户以维持生计。对此,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其职工家属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对我等店员进行恐吓,称如果继续拉客户将通知公安来抓人。这种滥用职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如果我等以此将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请问有没有胜诉的可能?盼回复!
相关问题
违法生育时不是我单位职工,是否应该给予行政处分?
今年我们单位所在大冶市进行计划生育清查,时间追究到1988年。现我们清查出多名于2006年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在90年代有过违法生育的情况,当地计生部门进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时要求我单位对所有的违法生育对象要进行行政处分。对这一部分违法生育时不是我单位职工的对象现在是否应该给予行政处分?如果要处分,适用哪些规定?
发布者:jphome 2009-02-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非常感激各位律师对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在这个周六我跟往常一样来公司上班了,但直属主管还是有找人来交接我周末的工作,我没交接,然后我写了加班申请,主管在上面任何批示都不写,(因为公司在11月12号有贴公告出去说所有记时人员的加班含周末加班必须写加班申请由直属主管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公司不认同加班并不支付加班费。但公告上面没有盖章)周日我就没来,是别人做了我的工作,我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我工作有调整,公司也不肯写,请问我要怎么做?
发布者:易世林 2009-11-1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我们学生的相关权利
我是一名中学生,近期学校私自到宿舍搜查手机等物品,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我们学生的相关权利。
发布者:ygq770722 2010-03-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开发商泄露我的个人信息给一个太阳能的销售商,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今天下午我接到太阳能热水器销售处的电话,下面是谈话内容
我:谁啊?
太阳能(以下简称太):我们是太阳雨太阳能的销售处。
我:有什么事?
太:您是不是万柳公寓C9-2-202的***(我的名字)?
我:是的,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太:是开发商告诉我们的,现在有个事通知你一下,请与4月5日之前带一千元订金到我处选购太阳能并且交付订金,因为我们要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固定架,如不在指定时间内到我处交定金,今后不准装太阳能。
我:知道...
发布者:liushuozhi 2010-04-0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我家对面有人私自安装摄像头,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我家对面有人私自安装摄像头,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已经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此外,此人将小区公摊绿地挪作私用自留地,在绿地内肆意种植自家作物,他的行为是否违法?
发布者:simens3310 2010-04-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针对退伍军人单位这种规定是否合法
本人2010年1月由民政局分配工作到当地工厂上班,公司经培训后进入工作岗位,当时公司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在实际进入工作岗位后方知试用期为6个月(岗位为公司下属分厂);4月底在得到工资条后才得知工龄工资需2年后才开始按入伍时间结算工龄工资。(本人已找公司相关部门证实此事,他们的回答是刚进厂对其公司没有做出贡献,工龄工资是对公司做出贡献的体现,因此你们工龄工资需2年后开始按入伍时间计算,而且相关领导还说以前来公司的退伍军人都没有问过此事,为什么你们这次来...
发布者:tbrftbrf 2010-05-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单位不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你好!
我是2007年参加工作的一名护士,到现在医院还不和我签合同,请问单位的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法,我可不可以要求签合同和补发我双倍工资。谢谢!
发布者:筱筱xwt 2010-05-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老板扣除我四月的工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我于三月二号进入该公司,试用期一个月,五月十号因家里有急事,所以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口头答应了。五月十二号那天原本是我的休息日,所以我就跟老板说好我从十二号就不再去公司上班,老板答应了。该公司合同里写着每个月的二十八号发放工资(发上个月的工资)但今天老板却跟我说这个月二十八号还无法发放工资给我,她还解决不了这件事,说不知道要发放多少工资给我,要另约时间才能给我答复。我说我五月的工资可以不要,因为我是仓促离开的,五月的工资准备让她扣,但她的意思...
发布者:小梅 2010-05-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关于“用人单位无故延迟支付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的争议
请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18、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工资,最迟不应超过约定支付日期的七天。如工资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时,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的内容是不是涉嫌违法的,因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七条明确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我对这个条款的理解是:工资...
发布者:林延锋 2010-06-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