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3月2日在邳州市(县级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参加工作的,月工资是600元。但是自2009年4月1日(大概时间)起公司开始不发我的工资,并且该公司经理室声称我不是他们单位的正式员工(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等相关的保险金。在2010年4月1日之前的工资都是用现金的方式发放,签字领取。但是我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发放工资的凭证,由于是金融企业,我们整个公司都没有工作证之类的文本证明。只有一个由徐州人保公司统一制作的胸牌,和全省统一的工作服若干套。另外,我一个和我情况相当的同事已经申请了仲裁,在庭上,保险公司方面声称我们不是保险公司人员,不可能有工资凭证(如:之前我领工资的工资表之类的凭证)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想仲裁,但是拿不出证明工资的凭证,怕败诉。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
上边叙述的问题在2010年4月1日之前的工资发放是无固定时间的(就是没有固定的工资发放日期),有的时候甚至拖欠两三个月。
我需要详细的回答,最好是可以直接照着去操作的。麻烦大家了~再次感谢!谢谢!
发布者:墨子有道 2010-06-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