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3月 我和我谈了两年的男朋友登记了 当时我父母非常反对我们在一起 他又比我大五岁 他很怕因为我父母的反对 我会和他分手 所以连续很长时间都劝我和他登记 有点欺骗的性质 后来 他拿着户口本 我拿着身份证 我们就去登记了 但是民政局因为我没有户口本 所以让我出示户籍证明 众所周知 户籍证明都是户口本地所在派出所才能出具的 但是我们这是背着我父母登记 不能让人知道 所以 他就在淘宝上 花钱刻了一个公安局用章 在家伪造了一份户籍证明 然后我们就去登记了 但是我的户口本上还显示未婚 我想知道 我如果现在和他分手可以不走离婚这个程序嘛 我们的婚姻属于无效的 可以撤销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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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各位专业的律师可以帮我想想如何能抹去婚姻史
发布者:naning9 2013-05-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