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租用房东房子做为住家用。从2011.4.1日至今,合同每年一签。2013.3.31日到期,后续签一年至2014.3.31日。房子于2013.1.19日走水,浸湿了房间内木地板,晾干后地板部分起翘,房东于上月提出要求更换房间内所有木地板。现在问题是:
1. 房子使用已有9年,地板本来磨损严重,走水一次,要求承接所有责任是否合理?
2.跟房东协商买同等质量的木地板并交由他们验证质量,房东不同意,必须要求在实体店买最贵品牌的木地板,是否合理?如何验证房东的地板质量?
3. 签合同时房东只准备了一份合同,且自己执有,现场拍照答应发给我们做凭证,后又一直未给,是否合法?
4.因多次跟房东沟通交涉未果,我提出帮房东解决地板事宜后搬离。房东要求帮他找好下家。现在房东已经跟新的租客签下合同,从2013.7.1日生效并收新租客两押一付的租金。房东要求我搬离条件是我重新装好地板,由她验证,并等新的房客入住过后,一个阶段后再将押我的两月押金退还给我。这样是否合法。
5.我想请房东签下协议,关于装修好木地板后如数返还押金,房东坚决反对,只同意做口头承诺。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问题是:是否该赔?是否该全额赔?面对房东的强势要求,如何将损失减到最少?
----------------------------------------问题补充:--------------------------------------------------
补充:1.走水涉及到楼下天花板,已跟楼下业主协商好帮业主重新刷墙修理好,楼下业主无意中透露,说房子几年前也走过水,但是楼上坚决不同意整修,只好自己弄了。后我跟房东核实这个信息,房东不承认有这事,还说房子之前是租给了别人的,她根本不知道,后来还跑到楼下去闹,楼下业主只好跟我回电,说之前是她记错了,没这回事。我租这个房子里地板已有轻微起翘,现在房东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我如何验证之前就走过水。
2.房东签合同一直延用的是第一年的合同,第二年在上面加一行字:同意续签一年,第三年又在上面加一行字。然后让我签字,我手中只有第一年的合同样本,后面的都没有,不知房东是否在上面加改条款,我如何保障权益。
3.走水原因: 物业当天停水,我家人开水笼头的时候没水,关的时候没关紧,傍晚来水了家里没人,水漫过水池子进入到了房间,才把地板浸了。
发布者:dewdd 2013-06-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