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13日下午,在福建宇星事业有限公司镀锌分厂包装一颗镀锌卷时,被同事所操作的行车C型吊车钩给夹伤,然后送往福州马尾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医院的诊断是:右中,环,小指被砸伤,我在2010年10月9日出院,到2010年11月30日公司才向劳动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得到的结论是:我是受事故伤害的情况属实,认定是工伤。决定书我是12月13日才拿到的。
现在我的问题是:
1:我当时合同书2份都在公司的,现在我自己这边没有劳动合同,去公司索要,公司以多种形式进行推托。但是我这边有工厂的厂服,员工卡,还有公司发放的工资(银行卡)
2:医院出院后,我发现手术有点失败,用肚子皮上缝合的手指多余的肉太多,就是手套有时候都套不上去。这个算不算手术失败,这个如果还要动手术,费用应该谁出。
3:现在我还在恢复期间,但是已经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不可以现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
4:医院出具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书,检验报告等有关医疗的资料都在厂方的,多次索要也是以未结束治疗期为借口拒绝把这些材料还给我。
希望律师门可以给我个办法让我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时间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我怕再拖下去诉讼时间会过的。
----------------------------------------问题补充:--------------------------------------------------
公司这边只答应给我每个月650的工资。本来每个月工资零碎加起来大约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现在公司只答应给我650元的工资,我到时候可不可以向公司提出这缺少的工资补偿。
还有,多次向公司提出补足工资公司不同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者:max3375239 2010-12-1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