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heqilin 2010-12-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再审后,又再审的问题。
再审后,又再审的问题。
你好:我有一个案子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孩子,叫何润泽,出事的时候刚7岁,上小学二年级。2006年10月25日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因第三节课是体育课,下课后,何润泽来到操场。在操场的南面,有一处用栅栏与操场隔开的小院,在栅栏的东西两面,留有两个门口,铁栅栏门因腐蚀就在院里面靠着,小院里还有很多长短不一的树枝。在小院里面西口附近,何润泽的同班同学姚东壮喊何润泽进去,何润泽进去后,姚东壮拿树枝投何润泽,何润泽就回投姚东壮,这时,一年级的刘张骞(与何润泽、姚东壮均不认识)被同班同学追赶着从东门穿过半个小院,跑到西门附近,与何润泽手中的树枝相撞,伤及右眼,造成七级伤残。第二天,小学就将两个铁门安上,并把树枝打扫干净。 后此事进入司法程序,一审二审均判令何润泽承担七成责任,小学承担三成责任。何润泽向省高院申请再审,2009年7月,省高院裁定:小学对在校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其对于本案当中刘张骞的受害结果以及何润泽的致害行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认定有失公允,裁定原二审的中级法院再审。2010年1月,再审判决 依然维持原判。 随后,何润泽再次提起再审,2010年11月,河北省高院裁定,邢台市中级法院再审。 请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想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反映一下,不知可行否。谢谢! 我的电话 13931904816 QQ 778901296. 邮箱
heqilinxingtai@163.com
相关问题
关于再审的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177条: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指中级人民法院以上院长或包含初级(原审)人民法院院长。2对本院是指终审法院或原审法院。3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原审法院院长认为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是否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确定。 另外申诉人是否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有律师详细给我说下么?
发布者:zl2009 2009-07-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再审的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177条: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指中级人民法院以上院长或包含初级(原审)人民法院院长。2对本院是指终审法院或原审法院。3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原审法院院长认为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是否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确定。 另外申诉人是否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发布者:zl2009 2009-07-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申请再审案件的问题
诉讼金额是28597.45元,一审采用的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用515元,二审也是515元, 维持原判,不服进行申诉,二审中我没有提起一审案件受理费用的错误,(一审应该是减半收取),在申诉中提出了,请问(1)申诉中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一审在鉴定笔迹时候,我申请笔迹鉴定,法院自己选择鉴定机构,并一审法院自己拿出鉴定费用去交纳鉴定费,二审中我也没有提起一审鉴定费用交纳的错误,请问(2)在申诉中我这个理由也能成立吗??
在线等!
急!
发布者:cwm4610 2009-07-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解答再审程序有关问题
当事人对于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仍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问:
一、如果当事人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再审。对于指令再审的:1.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即可以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这么理解对吗?2.如果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那么做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
发布者:jlhtw 2009-09-0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再审申请书中再审诉讼请求是解决实体问题还是解决程序问题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再审申请书格式,再审申请书中的再审诉讼请求规定为:请求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等具体诉讼请求。请问该规定是正确的吗,法律依据何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监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再审诉讼请求中,当事人必须要提出,撤销,改判等诉讼请求,只规定了再审法院同意再审后,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至于是否撤销,是否改判是在再审法院受理后,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决定的,不是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必须要...
发布者:法律新人类 2009-12-2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再审的问题
如果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裁定:(1)终止原判决的执行;(2)由本院提审。
上级法院提审后作出了如下裁定:(1)撤消原判决;(2)发回原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请问:
1,已经裁定由上级法院再审,上级法院可不可以审理后再裁定由原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2,原一审法院有没有可能还维持原来的判决?
3,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不服上级法院审理后的裁定?
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发布者:yiwenzhongguo 2010-01-1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五条第二款:申诉或申请再审的审查期限从收到申诉或申请再审材料并经立案后的次日起计算。
发布者:YY12345 2010-01-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再审房产追回问题
一审二审时候经济纠纷查封的房产,一审我方输了 ,二审赢了,房产解封。被告申请再审但还没有开庭。如果,我要是在二审结束至再审开庭间,将原来查封但现在已经解封的房产卖掉,再审我输了的话,法院可以将已经交易的房产追回要求你去偿还债务吗?????
发布者:tpfaiww1314 2010-08-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
再审问题
我这案子正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以“1.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律程序,判决结果错误。2.本案担保人的签字不是她自己的字迹,3..法院判决利息过高。”为由请求重审。结果省法院指令重审。我觉得这纯粹是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即使担保人的签字不是他自己的的字迹,那就不该承担还款责任,为何还谈及利息问题。既然谈到了法院判决利息高低问题,说明承认这一案子的真实性。请哪位高人对本案指点指点吧,那我就在此多谢了!
发布者:zwa7461 2010-12-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