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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审的法律问题

广东-茂名 07-02 11:31  悬赏 25  发布者:zl2009 给我留言  回答:(1)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177条: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指中级人民法院以上院长或包含初级(原审)人民法院院长。2对本院是指终审法院或原审法院。3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原审法院院长认为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是否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确定。    另外申诉人是否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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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2 11:33
申请再审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不委托律师你自己做不了。给你解释你也看不懂,最好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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